没有饲养证也能养南宁一小区天降娃娃鱼

“天上掉下了一条娃娃鱼。”3月21日上午7时,南宁市星湖路星湖北花园一栋楼上突然掉下一条娃娃鱼,所幸的是,鱼并未砸中行人。小区业主把鱼放进装水的盆子后,它又恢复了生命体征。

不过,当鱼的主人下来认鱼时,不少业主却产生了质疑:娃娃鱼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,没有饲养证,怎么能养?

 小区天降一条半米长的大鱼

市民陈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,21日早晨,他买菜回到小区,发现楼下有人围观,上前一看,业主们正在围观一条“从天而降的大鱼”。大鱼身长约0.5米左右,已经奄奄一息。

陈先生靠近观察后发现,这可能是保护动物娃娃鱼。娃娃鱼学名“大鲵”,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,饲养人要持证才能饲养。他马上叫来物管人员,找了个盆装上水,把鱼放了进去。没多久,它就“复活”了。

鱼主人被质疑无证饲养野生保护动物

正当大家还在讨论如何处理这条鱼时,一位身穿红色外套、手拿脸盆的老人匆匆从楼上跑下来,说是他家的鱼掉下来了。不过,在被问到是否是持证饲养时,他没办法提供证件。陈先生表示,为了调查鱼的来源,物业管理人员暂时把鱼带回到办公室。

▲业主们捡到的娃娃鱼。

随后,记者来到了这名老人的家中进行了采访。他表示,这条鱼是今年春节时买的,当时想杀来吃的,但后来又决定留着,等到老友聚会时再进行宰杀。没想到它早上“越狱”——从3楼掉下去了。当他急匆匆拿着盆子下楼捡鱼时,又被人问有没有证,他拿不出,只好回家了。

最后,当记者询问他是否已将鱼认领回家时,老人表示当时在楼下没能领回,之后他就不要了,并坚称鱼不在自己手中。

不过,小区物管人员表示,当天中午,老人的孩子已经拿走了鱼。物管人员同时表示,在未经相关部门鉴定前,这鱼不能食用。

售卖人工饲养娃娃鱼需持证并悬挂标识

老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?记者为此采访了广西渔政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。

该负责人表示,今年2月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,公布新调整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中,野外的大鲵作为国家野生二级保护动物,是不允许买卖的。但是人工繁育的,经过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、并且在售卖的大鲵脖子上悬挂标识后,是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买卖的。但如果购买者是大批量购买,那也要向部门申请持证饲养。

该负责人称,像这位老人的情况,买回来的这只大鲵没有标识,就无法确定源头是野生还是家养的,如有必要,可以向当地的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申请上门调查取证并鉴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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